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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华典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宋老师 女士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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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531-864286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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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87661961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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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华典商标注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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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3年08月31日
- 有 效 期:2014年03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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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权的取得与终止
1.商标权的取得方式
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。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即是通过商标注册方式取得。继受取得包括商标权转让取得和继承取得。
2.商标权的终止
导致商标权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商标的注销和商标的撤销。
⑴导致商标注销的情况有:
①注册商标所有人自愿放弃其商标权,并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的;
②商标注册人消亡,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无人要求继承注册商标的,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;
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,且宽展期已过,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,或续展申请未被批准的,该注册商标权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丧失。
⑵导致商标撤销的情况有:
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;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;③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;④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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